一、招标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动态丸粒干燥机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二、招标人信息:
(1)招标人: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
(2)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79号
(3)联系方式:刘德照 13871587723;韩飞 18162680430
(4)指定文件收发邮箱:342199104@qq.com
三、工程范围:
本次采购涉及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动态丸粒干燥机组的采购,共计2套,详细情况见招标设备URS。
四、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
投标。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和开标前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
(4)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声明。
(5)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6)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加盖提供报告单位公章),或开标前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7)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总代理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原件。
(8)投标人必须以包为单位参与投标,不允许拆包和合包投标,不接受专业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0日8:30-2018年12月27日16:30。
(2)报名方式:投标人将单位营业执照(鲜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鲜章)、投标报名函(鲜章)扫描件发送到邮箱:342199104@qq.com报名,随后将报名资料邮寄给招标人。
(3)招标文件发布:投标人报名后即以电子版文件形式发送给投标人。
六、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标法。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30%货款,设备加工完成后,支付30%货款并发货,设备到达需方现场正常运行并完成URS中所有需求后付30%货款;余款10%作为质保金,设备正常运行并完成URS中所有需求合格一年后付清,如乙方在质保期内未充分履行质保义务,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质保金。
八、交货周期: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