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结合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对内部巡察工作中发现问题进行梳理,列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止性清单共六大类20条,具体如下:
一、业务招待
1. 严禁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不得组织到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和娱乐健身等经营场所活动。
2. 严禁超标准接待和超范围接待,不得在公务接待中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
3. 严禁赠送或收受现金(电子礼券、电子红包)、购物卡、消费卡等各种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土特产等。
4. 严禁公司内部公务接待活动饮酒及含有酒精成分的饮料。
二、会议活动及培训管理
5. 严禁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不得未经批准举办各类庆典、论坛等活动。
6. 严禁参加高收费培训项目和各类名为学习提高、实为交友联谊的培训项目。
三、国内差旅及因公临时出国(境)
7. 严禁以公务差旅、考察调研、学习培训、红色教育和拓展训练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不得安排无关人员随行。
8. 严禁未经审批出国(境)。
9. 严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报销住宿费。
四、公务用车
10. 严禁未经批准配置或处置公务用车,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置公务用车,不得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
11. 严禁领导人员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12. 严禁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
五、办公用房
13. 严禁超标准新建、改扩建、装修及配置办公用房。
14. 严禁未经批准在不同任职企业(部门)分别安排办公用房。
15. 严禁违规配置高档办公用品、高端设备和豪华家具。
六、其他
16. 严禁私设“小金库”。
17. 严禁滥发津补贴或福利,不得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形式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18. 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和赠送年货节礼、贺年卡、明信片和年历等物品。
19. 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严禁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过程中打折扣、搞变通,坚决破除实际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